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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关在外地,本地律师不敢接,好不容易找到一位愿意跨省办案的律师,结果律师到了当地看守所门口,却被挡了回来——材料不齐。这种场景,在刑事辩护实务中并不少见。
“案子已经到检察院了,现在才请律师,还来得及吗?”这是刑事咨询中频率极高的一类问题。家属的心态很微妙——既担心请晚了没效果,又抱着一丝侥幸:万一不请律师也能顺利结案呢?这往往就是最大的风险来源。
收到一审判决书,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判重了”,但紧接着就陷入纠结:上诉有用吗?会不会反而加刑?时间来得及吗?这些问题背后,折射出对上诉程序的不熟悉。
今日,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李博天律师,结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及刑事实务经验,将为您深度解读开设赌场罪的法律定义、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及核心辩护要点。
缓刑和不起诉在法律上性质差异极大,适用条件也完全不同,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终止诉讼的决定,缓刑是法院审判后附条件不执行刑罚的方式,把二者混为一谈,极易导致对案件走向的严重误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行后,办案机关在告知权利时,往往把“认罪认罚”和“取保候审”“不起诉”放在一起说,久而久之,不少人形成了一种印象——不认罪认罚,就等于放弃取保候审和不起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