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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和不起诉在法律上性质差异极大,适用条件也完全不同,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终止诉讼的决定,缓刑是法院审判后附条件不执行刑罚的方式,把二者混为一谈,极易导致对案件走向的严重误判。
“案子已经到检察院了,现在才请律师,还来得及吗?”这是刑事咨询中频率极高的一类问题。家属的心态很微妙——既担心请晚了没效果,又抱着一丝侥幸:万一不请律师也能顺利结案呢?这往往就是最大的风险来源。
“法官判我免予刑事处罚,是不是就等于无罪?”“免予刑事处罚和缓刑到底哪个更轻?哪个不留案底?”在刑事咨询中,这是两类极易被混淆的法律概念。
家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的心理往往处于极度焦虑的状态。在这个阶段,一些家属会本能地想到一个“捷径”——直接去找被害人,赔钱,求谅解,然后把谅解书交给办案机关,争取取保候审或缓刑。
刑事辩护中,律师会见是贯穿全程的核心工作,但不同阶段的会见,性质完全不同。很多家属以为,律师每次进去见当事人,就是问同样的问题,带同样的话,区别只是次数多少。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行后,办案机关在告知权利时,往往把“认罪认罚”和“取保候审”“不起诉”放在一起说,久而久之,不少人形成了一种印象——不认罪认罚,就等于放弃取保候审和不起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