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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和不起诉在法律上性质差异极大,适用条件也完全不同,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终止诉讼的决定,缓刑是法院审判后附条件不执行刑罚的方式,把二者混为一谈,极易导致对案件走向的严重误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行后,办案机关在告知权利时,往往把“认罪认罚”和“取保候审”“不起诉”放在一起说,久而久之,不少人形成了一种印象——不认罪认罚,就等于放弃取保候审和不起诉的机会。
一审判决下来,当事人和家属才开始认真考虑请律师的事。这种情形在刑事咨询中并不少见。一审没请律师的原因有很多——有的觉得案情简单不需要,有的想省费用,有的寄希望于“走关系”。
刑事案件二审请律师仍有重要作用。二审可全面审查,律师能找出一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制定新辩护策略,争取改判或发回重审,切勿因一审未请而放弃二审维权机会。
当亲友因涉嫌刑事案件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最焦虑的问题之一便是:“请律师的最佳时机是什么时候?”许多人误认为律师的作用主要在法庭辩护阶段,实则大错特错。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进入服刑阶段。对于家属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往往是:还有没有机会提前出来?减刑和假释是两种主要的途径。但这两项制度的适用条件、申请程序,以及家属在其中能做什么,很多人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