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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带走的那一刻,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等。等消息、等通知、等法院开庭。可刑事案件从来不等任何人。等到判决书下来再去找律师,那叫“善后”,不叫“辩护”。
犯罪行为的被害人,往往比被告人更先想到的问题是——“我该怎么告他?”在公众认知里,刑事案件似乎天然属于“公诉人诉被告人”的两方角力。被害人呢?好像只是配合司法机关做笔录、出庭作个证,然后等判决。
家人被送进看守所后,家属往往陷入一种无力感:电话打不通,人见不到,连基本状况都无从了解。这时候,律师会见几乎是家属与在押当事人之间唯一的合法沟通渠道。但律师不是随时想见就能见的。什么时间可以委托,什么
刑事拘留后的第30天到第37天,是刑事诉讼中节奏最紧张的一段时间。公安机关在这一天将案件材料移送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收到材料后,有7天时间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的那一刻,很多家属的第一反应是懵的。通知书上写着“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些名词看起来都差不多,却不知道哪个轻哪个重,更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往往处于信息真空状态。不知道人关在哪里,不知道涉嫌什么罪名,不知道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这种信息隔绝带来的焦虑,有时比案件本身更让人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