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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不认罪认罚还能争取取保候审或者不起诉吗

2026-06-18       作者:信之源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行后,办案机关在告知权利时,往往把“认罪认罚”和“取保候审”“不起诉”放在一起说,久而久之,不少人形成了一种印象——不认罪认罚,就等于放弃取保候审和不起诉的机会。

“我不认罪,是不是就一定取保不了?”“检察官让我签认罪认罚,可我觉得自己冤枉,签了怕翻不了案,不签又怕被关到底。”这类问题,几乎每天都会出现在刑事律师的咨询电话里。当事人陷入一个看似无解的困局:认了,觉得委屈;不认,又担心程序后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行后,办案机关在告知权利时,往往把“认罪认罚”和“取保候审”“不起诉”放在一起说,久而久之,不少人形成了一种印象——不认罪认罚,就等于放弃取保候审和不起诉的机会。这个印象,在法律上并不准确。

刑事律师;不认罪认罚还能争取取保候审或者不起诉吗

一、取保候审的决定因素:社会危险性,而非认罪态度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是侦查机关或检察机关,其审查的核心标准是“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而非“是否认罪”。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列举了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这份清单里,没有“认罪”两个字。

一个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侦查机关同样可以决定取保候审。反过来,一个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涉嫌暴力犯罪、有串供或毁灭证据的现实风险,或者没有固定住所,侦查机关同样不会批准取保候审。

实践中之所以存在“认罪认罚才能取保”的错觉,是因为认罪认罚确实会影响办案机关对社会危险性的判断——认罪的人,通常被认为“不会翻供、不会串供、配合调查”,风险更低。但这是一种事实上的正相关,而非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二、不起诉的独立判断:证据标准是硬门槛

对于审查起诉阶段的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而言,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同样不是法定必要条件。

酌定不起诉,即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检察机关在判断是否适用酌定不起诉时,会综合考量犯罪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取得谅解、认罪态度等多项因素。认罪认罚是加分项,但不是一票否决项。一个不认罪的当事人,如果犯罪情节确实轻微、社会危害性确实不大,检察机关仍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虽然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比认罪认罚的要少得多。

存疑不起诉,即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否认罪,在法律上根本没有意义。证据不足就是证据不足,不因当事人签字画押而变得充分。如果一份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背后,没有客观证据予以印证,检察机关仍然不会提起公诉。

说起来,证据规则的刚性约束力,比很多当事人想象的更强。刑诉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条规则,足以对抗任何形式的认罪劝导。

三、不认罪认罚面临的现实成本

法律上不禁止不认罪的人取保候审或不起诉,但客观而言,不认罪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带来的程序红利。这种放弃确实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在强制措施裁量时,办案机关可能更倾向于认为当事人具有社会危险性;在审查起诉时,检察官可能更倾向于提起公诉而非作不起诉处理。这些影响是制度设计本身带来的,不必讳言。

但换一个角度看——如果当事人确实无罪,那么这些“成本”是必须承受的。用认罪换取取保候审或不起诉,换来的是有罪记录,成本可能更高。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张自己无罪,同样是诉讼权利。两项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但都受法律保护。

四、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程序细节

如果当事人在侦查阶段没有认罪,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能否再认罪?当然可以。认罪认罚可以在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作出,只是在越早的阶段作出,量刑协商的筹码越多。

但反过来——当事人在侦查阶段认罪了,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能否反悔?法律上允许,但反悔后,检察院不得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也需要重新调整。实践中曾有不少当事人因侦查阶段受到不当引导而违心认罪,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委托律师介入后,律师发现证据存疑,依法建议当事人撤回认罪认罚。虽然程序上可以撤回,但该行为已产生的程序影响(如已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是否继续维持、是否转为逮捕)需要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

信之源律师在认罪认罚决策中的专业支持

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与合规部在处理认罪认罚相关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我们不简单劝说当事人“认”或“不认”,而是在全面阅卷、分析证据链条的基础上,向当事人出具书面风险评估报告,列明认罪与不认罪各自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供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作出选择。对于确实无罪的案件,我们依法坚持无罪辩护策略;对于罪轻案件,我们协助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决定或最有利的量刑结果。

如您正面临认罪认罚的选择困境,对是否会影响取保候审、能否争取不起诉存在疑问,欢迎联系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我们提供免费初步案件评估,由资深刑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客观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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