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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活动中,有人为追求利益铤而走险,进行非法牟利活动,最终陷入刑事案件的泥潭。李某的案例便是一个典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李某为牟取暴利,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私自生产并销售劣质保健品。这些保健品不仅没有宣传中的神奇功效,反而含有有害成分,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很快,李某的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随后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面临刑事指控。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这一行为符合《刑法》中关于自首的规定,为争取从轻处理奠定了基础。同时,李某的家属及时聘请了专业律师。律师根据案件情况,收集了李某主观恶性较小、系初犯等从轻情节的证据,并在庭审中据理力争,为李某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从李某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几点重要建议。首先,一旦涉及非法牟利等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交代问题,争取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次,要尽早聘请专业律师。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款,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要时刻牢记,非法牟利行为不仅违反了《刑法》,还可能涉及《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一旦因非法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将面临巨额的民事赔偿。
非法牟利不可取,一旦被抓,要积极争取从轻处理。而遇到法律问题时,应尽早找到专业律师,依靠法律的力量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陷入更深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