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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孙宇光律师的意见,考虑了从重和从轻两个量刑情节,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林某作出3年2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院最终采纳孙宇光律师律师观点,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法院采纳了孙宇光律师关于从犯和中途退出经营的辩护意见,予以从轻处罚。认定安某构成开设赌场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并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人民币。
检察机关指控王某抢包60余亩土地骗取国家补偿款2000余万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在听取了辩护人所做的辩护意见后,给予充分采纳,最终做出被告人王某无罪的判决。
陈某,某电子公司总经理。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局立案调查,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人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孙宇光律师认为,法院应当判决被告人无罪,驳回检察机关的控诉请求。法院采纳了孙宇光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金某不构成犯罪。